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違規日期
- 2024/10/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5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局所開發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山高速公路汐止五股段高架拓寬工程(管制編號:F15B****)」所屬之「國道1號五股交流道增設北入及北出匝道改善工程(第1103S標)」,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稽查時現場查獲未依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施作完整工地圍籬及防溢座之防治措施,核屬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二段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