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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記黃豆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2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2/10
違規日期
2019/10/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明記黃豆食品有限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營運,擅自從事廢木材(板)再利用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公厝仔一號之一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
統一編號
2874313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