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記黃豆食品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743138
共 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6 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置於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廠區稽查,查獲貴公司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收受之廢木材(板)作為廠內鍋爐燃料,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8年10月28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3年12月24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5/03/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3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查貴廠製程產生之黃褐色廢水經廠內水溝收集至廢水處理設備處理後排放,惟廢水處理效果不佳,致黃褐色廢水排放至廠區下方灌溉溝渠,並續流至桃園大圳支流產生明顯色差,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12/12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經營豆類加工食品製造工廠,本局於109年4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所屬工廠(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複查,發現貴公司仍使用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產出之廢木材(板)作為鍋爐燃料,惟貴公司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從事廢木材(板)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7/1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置於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廠區稽查,發現廠內作業廢水未妥善處理,排放含豆渣廢水至長坡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4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所屬工廠(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複查,發現貴公司仍使用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產出之廢木材(板)作為鍋爐燃料,惟貴公司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從事廢木材(板)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6/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豆類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置於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廠區稽查,發現廠內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疏失,致含豆渣作業廢水排放至長波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3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所屬工廠(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複查,發現貴公司仍使用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產出之廢木材(板)作為鍋爐燃料,惟貴公司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從事廢木材(板)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2/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24日派員前往本市中壢區月桃路二段與山大二路旁(桃園農田水利會8-13號埤塘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將燃木鍋爐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爐渣)露天堆置,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2/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明記黃豆食品有限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營運,擅自從事廢木材(板)再利用行為。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豆類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置於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廠區稽查,發現廠內廢水處理設施管理疏失,致含豆渣作業廢水排放至長波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生產製程產出之豆渣未能妥善收集,致污染廠外水溝。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作業區豆腐渣流出廠外水溝,致污染水溝。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8/10/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作業區之豆腐渣未有效收集,致污染廠外水溝。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6/12/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6/11/1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6/0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