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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虎畜牧場
- 文號
- 30-108-100019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違規日期
- 2019/07/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3,3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縱虎牧場從事牛飼育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4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情形。另前案裁處須設置水質水量自動監測連線設施,目前仍未依規定設置,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3300元整,1.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
2.因先前重大違規裁處須設置水質水量自動監測連線設施。限改日期:108年1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大港洋段一七二七地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大港洋段一七二七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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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