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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距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

文號
40-110-03000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3/03
違規日期
2020/12/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於真空注油機使用絕緣油與乾燥機使用操作油(潤滑油)經重複使用劣化後,將廢操作油混合廢絕緣油,屬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799)統一收集放入廠內貝克桶暫存,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清除行為人呂學儒(計價發票開立百德潤企業有限公司)回收清除,於109年4月、11月共委託回收清除20桶廢油混合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里清華一街一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里清華一街190號
統一編號
1300880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