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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文號
20-110-05002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5/24
違規日期
2021/03/2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局為辦理「109年度隘寮溪南華大橋上游河段採售分離計畫-工程標」之營建業主,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核,發現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設施管理辦法第8、9、10條規定操作共計缺失點數扣2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暨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二九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堤防
統一編號
910012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