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倈來畜牧場

文號
30-106-06002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6/15
違規日期
2017/04/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豬場目前飼養豬隻約1800頭,106年4月26日派員督察,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1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已函文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新田村民族路四四六之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麟洛段450-274,450-276,450-30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