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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仁蘭花干

文號
20-108-04002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4/19
違規日期
2019/03/0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私場所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M01)」設置許可證(證號:設證字第H3868-00號)。案經本府108年3月8日派員至貴公私場所進行稽查,稽查時污染源:油炸機及燃材鍋爐運作中,貴公私場所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並令貴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食品製程/處理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8年7月23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洪圳路四九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洪圳路四九五號
統一編號
3155449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