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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29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違規日期
- 2021/03/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3月1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電鍍製程廢水處理污泥(A-8801)最近一次清運日期107年12月17日,並經本局同意貴公司電鍍製程廢水處理污泥(A-8801)貯存期限展延至109年6月10日,惟現場查核貴公司電鍍製程廢水處理污泥(A-8801)已逾展延貯存期限仍未清除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一六二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一六二巷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