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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110007
- 處分日期
- 2024/11/05
- 違規日期
- 2024/06/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屏東市大溪段854、880、852、855、873、872、860、859、871、858等10筆地號承攬屏東縣六塊厝產業園區申請設置、開發、租賃及管理計畫,經本局於113年6月26日9時50分派員至上述地點稽查,發現貴公司車輛於工地入口未落實輪胎洗淨作業,導致泥沙污染公共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且回溯1年內貴公司曾違反相同法令規定1次,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西路一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大溪段854、880、852、855、873、872、860、859、871、858等10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