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120013
- 處分日期
- 2024/12/09
- 違規日期
- 2024/10/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0月4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現場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缺失如下:(一)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RC路面及堆置區舖設級配,惟有路面色差及級配舖設厚度不足,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記缺失4點。(二)設有自動洗車設備,惟出入口有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料,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記缺失4點。(三)設有監視系統未完整拍攝許可登載之堆置區,違反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崎溝路一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崎溝路一八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