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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8-08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違規日期
- 2019/03/07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以「108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苗栗縣」針對鐵砧山礦場伴產水製程區及周遭進行緊急應變進行現場調查,結果顯示有下列達管制標準之污染情形,分別為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達1,270mg/kg;地下水總石油碳氫化合物43.6mg/L、甲苯13.6mg/L、苯15.8mg/L及萘1.26mg/L,致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採油工程處鐵砧山礦場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上苗里中正路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通霄鎮平頂路鐵砧山礦場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