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6-110036
- 處分日期
- 2017/11/29
- 違規日期
- 2017/09/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係屬廢棄物清理法所指之事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2日至該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將集塵灰(D-1099)露天堆置於貯料倉下方及廠後方空地,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集塵灰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康街一四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那拔里牧場一之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