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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南區工程處

文號
30-111-08002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8/09
違規日期
2022/06/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30,25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林邊鄉永樂村堤防10號興建「國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林邊淨水場應急供水工程」,經查施工規模屬應向主管機關提出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事業,惟貴公司並未提出申請逕予作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一三三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林邊鄉永樂村堤防10號
統一編號
0795966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