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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05
- 處分日期
- 2017/09/05
- 違規日期
- 2017/03/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106年1、2月該廠水泥磚瓦(混凝土磚)生產程序未使用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仍申報106年1月1日至106年2月17日期間收受416筆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聯單完成再利用,產品為水泥磚瓦(混凝土磚),及106年2月20日至3月8日期間收受127筆事業廢棄物電弧爐煉鋼業氧化碴申報聯單未依規定簽章。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樹下里牛埔南路三七六巷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12之39號及上苳段上茄苳小段852等地號農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