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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9-120002
- 處分日期
- 2020/12/23
- 違規日期
- 2020/10/29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 本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9日22時10分於該陳情地點周界實施噪音複查量測,量測結果一般噪音值為60.6分貝,背景音量49.7分貝(不需修正),該區為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晚間標準值57.0分貝,複查結果已超標。2. 本案業於109年11月4日府環空字第1090217136號函開立陳述意見通知書,送達證書收執聯回執日為109年11月6日送達,陳述意見書提出之期限為109年11月13日止,該業未提出陳述意見書,視同放棄陳述意見之權利。3. 本案因違規事證洵屬明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噪音管制區內之下列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出噪音管制標準...三三、娛樂或營業場所...。」之規定。本案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之裁罰金額,營建工程裁處金額下限3,000元,本案複查結果超過噪音管制標準3.6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超出值大於3分貝小於5分貝依罰鍰下限金額之二倍裁處之,故本案裁罰金額共計6,000元。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國聯里國興一街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國興一街1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