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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50049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違規日期
- 2022/07/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濟部工業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111年7月29日派員赴貴公司台南廠抽驗再利用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再利用產製之級配粒料品質,其中「級配」檢測結果與「CNS 15305 級配粒料基層、底層及面層用材料」規範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7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附表「編號八、電弧爐煉鋼爐碴(石)」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虎山里延平路二段三二五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12之37、3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