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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110002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違規日期
- 2020/05/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分局所屬西湖服務區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苗縣環排許字第00267-09號)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規定,準用第14條之規定。查獲違規事項如下:1.廢水處理設施查有2條未經許可之蛇型活動軟管,用於抽取調整槽及備用水槽之廢水。2.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槽查有1未經許可之固定水管,抽引放流水至回收生態池排放。3.未經許可於放流槽添加氯碇。4.未依規定啟動操作污泥脫水機處理廢水污泥。貴分局所屬西湖服務區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苗縣環排許字第00267-09號)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規定,準用第14條之規定。查獲違規事項如下:1.廢水處理設施查有2條未經許可之蛇型活動軟管,用於抽取調整槽及備用水槽之廢水。2.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槽查有1未經許可之固定水管,抽引放流水至回收生態池排放。3.未經許可於放流槽添加氯碇。4.未依規定啟動操作污泥脫水機處理廢水污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五巷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西湖鄉湖東村埔頂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