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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10011
- 處分日期
- 2022/11/07
- 違規日期
- 2022/08/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7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5日及8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5)及(A006)pH表顯值為10.43及9.77值,與其所申領之飼料製造程序(M01)許可條件(pH值6~9)不符,核有未依許可登載內容操作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繁昌村中山路一七四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中山路17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