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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7002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7/08
違規日期
2021/05/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從事食品製造業,實際最大日廢水產生量達398立方公尺(公噸/日)已逾核准之總廢(污)水產生量332立方公尺(公噸/日),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路一八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路一八號
統一編號
0799288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