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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文號
30-108-100001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19/10/09
違規日期
2018/08/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所於去(107)年期間辦理長一路排水溝改善工程,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12日函請貴公所於本(長一路排水溝改善工程)工程施作前提送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並取得核備,惟貴公所未取得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之核備先行動工,本府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裁量基準及試算表計算,裁罰金額為新台幣1萬3,000元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一二四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鳳林鎮長橋里
統一編號
945151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