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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源船舶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4-106-07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17
違規日期
2017/04/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06年4月18日上開函文,所附本市清除機構專責人員查核明細內容所示,貴公司清除技術人員趙00(趙0○○已於105年4月30日退保並加保至其他單位,顯有離職之實,惟貴公司未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且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依同法第55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一一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17號
統一編號
245228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