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2-113-02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2/20
- 違規日期
- 2024/01/01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本府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文號:府環廢字第1070217204號,證號:桃回處字第0016-9號),核准登記日期93年5月13日,屬環境部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公告事業之「廢棄物處理業」,應依法於辦理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前,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承上,本府111年7月18日以府經工行字第1119054543號函廢止在案,惟查貴事業未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規定於歇業前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據此,本府以112年7月24日府環水字第1120201257號函通知限期貴事業應於1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補正,屆期未補正,按次處罰,惟迄今未收到貴事業相關申請文件,實已違反前述規定,違反事實明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21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74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