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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5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5/04
- 違規日期
- 2018/03/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3月21日15時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燃燒木材產生鍋爐蒸氣作業,惟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規定每日檢查投料口、螺旋機、輸送帶及接駁點並紀錄木屑用量及爐渣產量,另亦未依規記錄採樣設施之檢查及維護保養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7年6月4日前完成改善並檢具文到當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止之前述違規項目相關紀錄報表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八路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