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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峯畜牧場

文號
30-113-09003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9/30
違規日期
2024/07/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68,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9日、7月13日派員至臺端經營之牧場督察,發現有下列違規情事:一、放流口採集廢水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9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二、放流水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已損壞,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未記錄放流水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84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明村衛武街一○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明段522、53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