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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佳和牧場

文號
30-107-09004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9/27
違規日期
2018/08/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48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6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巒鄉新厝段九二之二號、九二之三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巒鄉佳和村光明路7之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