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6-03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03/07
違規日期
2017/02/14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環保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頭份廠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二砷』之包裝容器未依規定標示中英文名稱、警示語…等事項。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1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
統一編號
0308474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