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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鴻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2-11000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11/15
違規日期
2013/10/16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二五八巷五○號六樓之一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
統一編號
2287808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