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鴻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878088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3/08/02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彰濱廠領有環氧樹脂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101)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空氣污染物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實測值為367ppm,未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規定之空氣氧化單元排放濃度100ppm以下。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幼獅廠)領有環氧樹脂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19-00號),本局於109年12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增設產品包裝區及儲料桶,且查核時運作中;另查108年天然氣用量為159.64千立方公尺(依108年原許可核定120千立方公尺/年),已超出許可核定,且逾10%容許範圍,上述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幼獅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九街5號從事化學製品製造作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所稱之化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21日派員前往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製程廢氣經加壓設備將廢氣污染物溶於水後產出廢水,送至反應槽經減壓加熱及冷凝處理後,產出減壓水(回製程使用)及冷凝廢水,冷凝廢水排放至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且於廠區內查有數十桶待排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冷凝廢水,惟貴公司所屬幼獅廠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逕而營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29日9時45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人員於貴公司(幼獅廠,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九街5號)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3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幼獅廠)領有環氧樹脂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77-03號),經本局於107年12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貴公司於毒化物申報系統中申報使用壬基酚、鉬鉻紅、鉻酸鉛及丙烯腈等原料,惟M01操作許可證未核定使用該等原物料,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11/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