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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綢畜牧場

文號
40-110-12000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12/02
違規日期
2021/1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1月1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場所屬廚餘載運車輛(車號:9567-UQ)上有廚餘,渠稱來自「義大世界皇家天悅飯店」,並將轉送到「立康畜牧場」進行再利用。經查貴場再利用(廚餘)檢核資格業經屏東縣政府以110年10月4日屏府環廢第11034772400號函廢止在案,逕自進行廚餘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共通性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聖賢路一七二巷九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聖賢路一七二巷九二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