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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輝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40-114-01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1/04
違規日期
2024/09/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2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6月1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廠內設有蒸氣燃木鍋爐,查該鍋爐使用廢木材(板)(R-0701)作為燃料,屬再利用行為,貴公司係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3年8月26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3年9月2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自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貴公司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按次裁處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仁德九街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瑞安路一段3巷72-3號
統一編號
5451637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