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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15
- 處分日期
- 2020/04/09
- 違規日期
- 2019/11/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消防局通報,本局於108年11月7日1時33分派員至貴廠(地址:本市林園區石化一路1號)稽查,經查係貴廠於108年11月7日1時5分氯乙烯製造程序(編號:M21)進行氯乙烯單體槽車卸料作業(槽車泵入儲槽),因作業不慎,導致槽車槽體高壓,造成安全閥跳脫,槽內氯乙烯單體洩漏於空氣中並接觸火源,發生火災情事,再查本次洩漏量約50公斤,且氯乙烯為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4款第8目所定義之毒性污染物,綜上,上開洩漏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一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