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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違規日期
- 2018/07/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62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地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核,現場工地現況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稽查缺失如下:(一)土方未覆蓋(缺失點數10點)。(二)結構體防塵網未覆蓋完整(缺失點數4點)。(三)以上缺失總計缺失點數1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62條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瑞穗鄉瑞祥村祥北路二段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瑞穗鄉祥北路二段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