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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雲畜牧場

文號
30-108-120028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12/12
違規日期
2019/10/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9,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乳牛飼育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1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98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八八四、一八八五、一八八六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八八四、一八八五、一八八六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