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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10004
- 處分日期
- 2018/11/14
- 違規日期
- 2018/07/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 本次為縣府農業處辦理聯合稽查。2. 本局於上開時段至現場稽查,據業者表示現場僅為申請工廠土地變更,未涉及廢棄物再利用量、設備增加等相關申請。3. 另查該公司廢棄物網路申報R-1107燃煤底灰於2018年1月產出量逾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10%,R-0111禽畜屠宰下腳料於2018年3月、180041氫氧化鈉於2018年5月、180175聚氯化鋁於2018年5月使用量逾廢清書最大月使用量10%,00099其它廢清書未登載卻申報使用,上述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未依規定辦理。4. 當面告知業者應確遵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以免受罰。5. 以下空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三二之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三二之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