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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60012
- 處分日期
- 2021/06/11
- 違規日期
- 2020/12/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14日10時30分許抵達本市安南區溪南段446-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前揭地號土地堆置廢棄棧板、板模、鐵皮、鐵條、碎磚塊、石塊、混凝土塊、碎石膏板等廢棄物,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異味污染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17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溪墘里海佃路一段四一六之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溪南段446-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