祐騏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64912427
共 1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2 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6/03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本局稽查檢驗科107年12月5日於本市安X區淵X段2X2地號土地查獲營建廢棄物,另107年11月30日於旨揭地號查獲生活垃圾、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材等廢棄物,經查係由貴公司所堆置。二、貴公司雖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惟未依規定清除處理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暨第46條第4款規定,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5月25日109年度X字第11X0號刑事判決於112年3月16日確定,處罰新臺幣30萬元。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3/03/03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前往本市安南區溪南段446-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廢棄棧板、板模、鐵皮、鐵條、磚塊、石塊、碎石膏板等廢棄物,載運至前揭地號內貯放,惟上開廢棄物貯放地點為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罰,並限期於110年8月15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自前述處分案起皆未依限完成改善(限期改善日期分別為110年8月15日、110年11月2日、111年6月15日、111年9月30日、112 年1月20日),遂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款規定,按次處罰。本局於112年1月30日稽查改善情形,發現上述地點廢棄物仍未改善,明顯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2/11/10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前往本市安南區溪南段446-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廢棄棧板、板模、鐵皮、鐵條、磚塊、石塊、碎石膏板等廢棄物,載運至前揭地號內貯放,惟上開廢棄物貯放地點為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罰,並限期於110年8月15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自前述處分案起皆未依限完成改善(限期改善日期分別為110年8月15日、110年11月2日、111年6月15日、111年9月30日),遂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款規定,按次處罰。本局於111年10月3日稽查改善情形,發現上述地點廢棄物仍未改善,明顯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7/20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前往本市安南區溪南段446-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廢棄棧板、板模、鐵皮、鐵條、磚塊、石塊、碎石膏板等廢棄物,載運至前揭地號內貯放,惟上開廢棄物貯放地點為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罰,並限期於110年8月15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自前述處分案起皆未依限完成改善(限期改善日期分別為110年8月15日、110年11月2日、111年6月15日),遂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款規定,按次處罰。本局於111年6月16日稽查改善情形,發現上述地點廢棄物仍未改善,明顯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3/28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前往本市安南區溪南段446-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廢棄棧板、板模、鐵皮、鐵條、磚塊、石塊、碎石膏板等廢棄物,載運至前揭地號內貯放,惟上開廢棄物貯放地點為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罰,並限期於110年8月15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8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改善情形,發現上述地點廢棄物仍未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並限期於110年11月2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11月3日再派員前往稽查改善情形,發現上述地點廢棄物仍未改善,明顯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3/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2日派員稽查,於違規地點發現貴公司員工賈O忠駕駛貴公司所有車輛KED-0000載運廢石、廢磚等營建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攜帶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9/15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前往本市安南區溪南段446-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廢棄棧板、板模、鐵皮、鐵條、磚塊、石塊、碎石膏板等廢棄物,載運至前揭地號內貯放,惟上開廢棄物貯放地點為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罰,並限期於110年8月15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8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改善情形,發現上述地點廢棄物仍未改善,明顯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6/16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14日10時30分許抵達本市安南區溪南段446-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廢棄棧板、板模、鐵皮、鐵條、碎磚塊、石塊、混凝土塊、碎石膏板等廢棄物,載運至前揭地號內貯放,惟上開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6/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14日10時30分許抵達本市安南區溪南段446-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前揭地號土地堆置廢棄棧板、板模、鐵皮、鐵條、碎磚塊、石塊、混凝土塊、碎石膏板等廢棄物,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異味污染物。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5/14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26日派員前往本市十二佃路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安南區佃北段462地號土地堆置營建廢棄物(磚、瓦、水泥塊等)及7包太空包裝疑似爐渣、40包飼料袋裝白色粉狀物等廢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之情事。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25日稽查,發現貴公司於108年7月25日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清除機構至臺南市安南區淵中段242地號清運廢棄物2車次離場,且無簽訂任何合約。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5/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貴公司109年1月14日(109)祐騏申字第1090114號函申請原清除技術員簡○○離職,自109年1月17日起由負責人郭○○代理職務,惟至109年3月29日(代理終止日期)仍未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貴公司未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並於另聘之日起十五日內檢具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基本資料變更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報請本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