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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畜牧場

文號
30-104-11000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5/11/12
違規日期
2015/08/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罰鍰金額
NT$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巒鄉成德村溪寮路四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巒鄉五溝水段128、129之1、129之2、129之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