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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1-090066
- 處分日期
- 2022/09/21
- 違規日期
- 2021/05/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05月21日16時15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該地點進行低強度混凝土預拌作業,於該地點周邊道路上發現車輛挾帶之泥沙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法告發。2.另該地點發現瀝青塊挖(刨)除料(G-0501),現場堆置瀝青挖(刨)除料之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生資源之名稱,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曁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依法告發。3.已當面告知業者分別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15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臺西鄉海南村民族路三○巷二五之二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埔北村鱉潭1之16號旁農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