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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09
- 處分日期
- 2023/06/21
- 違規日期
- 2020/10/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廠區貯存廢鉛蓄電池之地點地面潮濕且有積水,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溢出、洩漏、污染地面及地面積水等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規定。二、有從事廢電池破碎作業,該公司未領有主管機構關核發之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科技路一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科技路1之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