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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3/04
- 違規日期
- 2023/10/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0月12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及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執行檢警環調搜索行動。經比對貴公司108年1月至112年8月廢鉛蓄電池回收處理量月報表,貴公司於本局核准試車前,就已收受應回收之廢鉛蓄電池進行處理行為。貴公司未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取得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身分,逕行處理廢鉛蓄電池之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5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成功街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成功街四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