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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40017
- 處分日期
- 2025/04/11
- 違規日期
- 2025/04/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4年2月21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變更申請,經查貴公司負責人身分證影本,顯示戶籍住址已於113年3月4日變更,未於變更後30日(即113年4月4日前)辦理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中正路二一六巷五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中正路二一六巷五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