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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文號
41-108-09052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9/09
違規日期
2019/08/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楠興東路旁空地(楠都二小段677-7地號)
統一編號
3599991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