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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30123
- 處分日期
- 2022/03/30
- 違規日期
- 2022/03/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未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廢塑膠混合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2.貴公司未依規定對收受廢塑膠記錄收受日期、數量、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且未逐筆記錄再利用產出銷售流向、數量及用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10條規定。3.貴公司產出之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且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11條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111年5月16日前完成改善,並將改善結果函報本局。限改日期:111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5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1條第1款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下崙村育民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下崙村育民巷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