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興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7373050
共 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9 筆)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03/30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未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廢塑膠混合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2.貴公司未依規定對收受廢塑膠記錄收受日期、數量、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且未逐筆記錄再利用產出銷售流向、數量及用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10條規定。3.貴公司產出之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且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11條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2/0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收受之廢塑膠貯存區(R-0201)採室外露天貯存,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0/05/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設籍於本縣秀水鄉下崙村育民巷6號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為再利用機構),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30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經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採貴公司廠內無機性污泥樣品3件送驗,檢測結果總鎘分別為4.41、3.87、1.22 mg/L(標準:1.0 mg/L),總鉛分別為6.47、57.2、10.5 mg/L (標準:5.0 mg/L),均超過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溶出標準,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貯存未依規定密封盛裝,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8/03/28
- 罰鍰金額
- NT$4,57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廠外發現有1孔洞刻正排放作業廢水至排水溝中,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580 mg/L(放流水標準30 mg/L)、化學需氧量634mg/L(放流水標準100 mg/L)、重金屬鋅檢測值11.4 mg/L(放流水標準5.0 mg/L)、重金屬鎳檢測值2.72g/L(放流水標準1.0 mg/L)、重金屬鎘檢測值0.285 mg/L(放流水標準0.03 mg/L),現場查核係由抽水站挖1孔洞繞流排放含重金屬作業廢水至廠外排水溝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7/09/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中,浮選設施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及破碎設施產出之廢印刷電路板、廢電池、廢小型電子零件、廢電線等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且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6日現場查證屬實。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7/09/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塑膠混合物之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飛揚、逸散及滲出情事,且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6日現場查證屬實。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5/0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4/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4/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