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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3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3/05
                
- 違規日期
- 2023/12/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營造業,經本局於112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縣恆春鎮新厝段254地號土地堆置道路整建工程產生之廢棄物(廢鐵條及廢木材),其貯存地點未有中文標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規定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大康榔七九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恆春鎮新厝段253-3及253-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