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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11000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11/05
違規日期
2020/08/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9年8月10日派員督察,發現旨揭公司有以下違規情事:(一)查本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公司有機性污泥(D-0901),於109年1月申報貯存2.54公噸,109年2月申報產出12.46公噸、聯單清除無申報及貯存15公噸,109年3月申報產出24.62公噸、聯單清除為18.62公噸及貯存9公噸,其申報數量明顯未能平衡,其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貯存數量不正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二)於廢水處理設備旁,發現經廢水處理設備處理後產出之有機性污泥(D-0901)以太空包盛裝且露天堆置,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部分散落於未舖設水泥的地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路一八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路18號
統一編號
0799288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