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家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家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03001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3/21
違規日期
2022/01/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9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周界外進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樣,經取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67(標準限值為30)未符合標準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湖內巷一八之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湖內巷18之4號
統一編號
2468226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