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4-050019
- 處分日期
- 2025/05/16
- 違規日期
- 2025/03/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4年3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於貴公司廠區北側貯存設施1及設施2巡視,發現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位置,與廠區配置圖內容不一致且貯存方式亦未以桶裝,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