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6475435
共 2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5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5/16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4年3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於貴公司廠區北側貯存設施1及設施2巡視,發現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位置,與廠區配置圖內容不一致且貯存方式亦未以桶裝,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5/16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4年3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貯存設施亦未保持清潔完整(未以桶裝),同時貯存設施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產生之廢液、惡臭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暨同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07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4年2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於貴公司廠區北側貯存設施1及設施2巡視,發現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位置,與廠區配置圖內容不一致且貯存方式亦未以桶裝,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07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4年2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貯存設施亦未保持清潔完整(未以桶裝),同時貯存設施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產生之廢液、惡臭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暨同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於113年11月19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本局已於113年12月19日函文裁處在案,並限期於文到14日內改善完成。爰此,本局於114年1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複查作業發現仍未完成改善,貴公司廠區北側貯存設施1及設施2巡視,發現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位置,與廠區配置圖內容不一致且貯存方式亦未以桶裝,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於113年11月19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本局已於113年12月19日函文裁處在案,並限期於文到14日內改善完成。爰此,本局於114年1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複查作業發現仍未完成改善,貯存設施亦未保持清潔完整(未以桶裝),同時貯存設施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產生之廢液、惡臭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暨同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2/0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12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於貴公司廠區北側貯存設施1及設施2巡視,發現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位置,與廠區配置圖內容不一致且貯存方式亦未以桶裝,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2/07
- 罰鍰金額
- NT$5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至貴公司廢棄物(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設施巡視,發現並未保持清潔完整,同時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產生之廢液、惡臭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暨同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1/13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11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貴公司廠區南側(靠近100巷)蔬菜交易場周圍巡視,發現有菜販堆置果菜殘渣於走道上,未依規定堆置於廢棄物貯存區,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1/13
- 罰鍰金額
- NT$5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11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至貴公司廢棄物(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巡視,發現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未保持清潔完整,同時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產生之廢液、惡臭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暨同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2/09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11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於貴公司廠區南側(靠近100巷)蔬菜交易場周圍巡視,發現有菜販堆置果菜殘渣於走道上,未依規定堆置於廢棄物貯存區,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2/09
- 罰鍰金額
- NT$5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11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至貴公司廢棄物(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巡視,發現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未保持清潔完整,同時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產生之廢液、惡臭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暨同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於113年8月16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本局已於113年9月18日函文裁處在案,並限期於文到14日內改善完成。爰此,本局於113年10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複查作業發現仍未完成改善,貴公司廠區南側(靠近100巷)蔬菜交易場周圍巡視,發現有菜販堆置果菜殘渣於走道上,未依規定堆置於廢棄物貯存區,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11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於113年8月16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本局已於113年9月18日函文裁處在案,並限期於文到14日內改善完成。爰此,本局於113年10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複查作業發現仍未完成改善,至貴公司廢棄物(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巡視,發現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未保持清潔完整,同時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產生之廢液、惡臭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暨同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次係於A002918噪音限改通知單,同測點進行複查,會同陳人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51.8分貝,以原測點休市背景音量為47.9分貝,經修正後量測均能音量為49.5分貝,已逾本市第第三類夜間時段營業場所標準值47分貝(因量測點距離學校50公尺內,故原標準52分貝修正5分貝),複查結果仍為超標,依噪音管制法依法開罰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貴公司廠區南側(靠近100巷)蔬菜交易場周圍巡視,發現有菜販堆置果菜殘渣於走道上,未依規定堆置於廢棄物貯存區,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1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至貴公司廢棄物(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巡視,發現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未保持清潔完整,同時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產生之廢液、惡臭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暨同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8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於貴公司廠區南側(靠近100巷)蔬菜交易場周圍巡視,發現有菜販堆置果菜殘渣於走道上,未依規定堆置於廢棄物貯存區,顯未依廢清書核准內容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11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8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至貴公司廢棄物(果菜殘渣(R-0114)、植物性廢渣(D-0102)、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巡視,發現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未保持清潔完整,同時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產生之廢液、惡臭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暨同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營業場所噪音經限期改善屆滿後,再經量測均能音量為53.7分貝,已逾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營業場所管制標準52分貝。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0/0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雨排水管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9/0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冷藏庫旁雨水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1/15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電梯出入口旁地面上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1/12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08/12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